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印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规则》(以下简称《归集规则》),现就《归集规则》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公积金中心在今年开展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实施细则经调研座谈、文件起草、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形成了审议稿并提请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实施细则关于制作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特点,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了业务办理规则。
二、政策内容
《归集规则》共6章25条,对《归集规则》适用范围和对象、业务办理方式、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和设立个人账户、单位办理汇(补)缴、单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政策解读
解读一:《归集规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归集规则》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公积金工作的政策文件。
解读二:归集业务有哪些办理渠道?有何不同?
答:职工或单位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归集业务。通过服务窗口办理的,需提供对应的业务办理资料,能现场通过贵州公安、贵人服务、多彩宝等合规渠道调取电子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的,可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资料原件;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可直接办结的归集业务,无需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解读三: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答: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汇缴、补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及个人信息查询等归集业务。
解读四:单位办理缴存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答: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2.营业执照或单位设立批文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新开办企业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或市公积金中心网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登记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单位应补充完善。
解读五: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答:对于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需到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资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开户清册)、职工当月或上一月的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单位已开通网厅的,可直接在网厅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到窗口办理,也无需提供资料。
解读六:单位如何调整缴存基数?
答:对于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需到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电子和纸质的基数调整表。单位已开通网厅的,可直接通过网厅进行缴存基数调整,无需到窗口办理,也无需提供资料。
解读七:对于单位汇缴公积金有何规定?
答:1.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市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职工离职当月单位为其发放工资的,单位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3.单位在办理汇缴前,应根据职工变动等情况,先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启封、封存等业务,再进行汇缴。
解读八:单位如何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申请缓缴的,应提供下列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文件(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可不提供此项资料,但需全体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提供下列资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文件(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可不提供此项资料,但需全体职工在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上签字同意)。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