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决策,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能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法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工作具体事宜。今年年初,按照中心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中心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推进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积极普法、科学立法工作。
(二)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年初按照《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中心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法治建设责任逐级下压上肩。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细化措施,切实抓好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三)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今年中心深入学习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并在中心网站上同步向社会公布,方便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及要件,不折不扣把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认真推进“两降一升”。中心坚持抓管理、强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群众满意率,认真推进“两降一升”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心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1件,未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案应诉3件,其中法院立案后原告撤诉1件,其余2件中心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两件行政诉讼案经法院审理后败诉1件,中心对判决结果认真进行分析梳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做好后续相关整改完善工作,着力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率。
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进制度建设
(一)加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中心认真落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相关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按照中心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公布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中心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中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开展了涉及政务服务、外商投资法和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文件实施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形式吸纳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文件实施后同步发布解释说明等解读文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2022年共通过司法云平台向司法局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按时备案率和通过率为100%。
(三)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中心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由于中心内部无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中心每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律师团队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中心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重要制度、规定的起草,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化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今年4月中心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了新的法律顾问,2022年共送审50份文件及合同协议,并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中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和现场观摩,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积极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2022年中心共立案开展行政检查案件1件,案件来源为职工投诉用人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已按照程序和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向违法单位下达责令限期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决定书,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中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格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审核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同时,认真履行好日常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执法协作配合,积极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推进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今年6月中心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行政执法协作细则,7月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完善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规范部门间协作配合行为,实现行政管理与执法协作无缝衔接。
(三)统筹推动建章立制。今年1月《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坚强领导下,中心积极推动《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以及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规则起草工作,通过开展市内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稿撰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和吸纳缴存职工意见建议后,经合法性审查形成《<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落地落实和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
(一)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全面规范。年初中心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在中心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吸纳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同时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及时正确回应热点、痛点、堵点舆情,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年未发生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负面舆情现象。
(二)规范政务公开,促进有效监督。中心严格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严谨、审慎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发布政策,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增强解读效果。加强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更新维护,抓好阵地建设和管理,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心工作年报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公开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价采购公告,并及时完整公开中标结果,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畅通举报投诉,加强内部稽核。中心设立12329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网上留言平台等,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回复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耐心答复群众政策咨询,解决好群众的政策疑惑,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全年共受理职工信访投诉48件,其中热线电话、网上留言和微信平台投诉等共42件均已处理回复;职工投诉用人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共6件,其中用人单位主动补缴办结3件,目前处于立案前的调查取证阶段2件,立案后开展行政执法尚未结案1件。2022年中心开展内部稽核两次,年度目标考核检查一次,通过内部检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业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监督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度我中心未发生行政违法案件。
五、巩固工作保障,加强学法用法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中心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需要,不断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对中心各部门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从事法治工作的政策法规科配有正式职工3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中心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培养法治人才,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培训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于今年4月和10月,分别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政治业务学习内容,分别于3月和7月开展了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纳入今年4月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中心3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决策,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抓好学法用法。中心领导班子把学法、懂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今年中心印发《2022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今年中心举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班,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测试并公示成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统一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中心干部职工全年考勤完成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并通过该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
(四)按计划开展普法工作。今年中心印发《2022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印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并组织各管理部结合民法典宣传活动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等住房公积金新政进行普及宣传。二是全年组织各管理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30余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累计参与竞答400余人次。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学习宣传活动,制定专项学习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四是持续在四城区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城区、新蒲和播州管理部每周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五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今年12月的“宪法宣传周”,中心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宣传不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公积金工作的法律法规缺乏全面系统的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解读,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比较缺乏,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均需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依法行政的效果有待提升。由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少执法案例和实践,在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稽查执法的力量弱,处理手段和硬度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缴存使用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严格实施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三)市公积金中心法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法治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法治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内部法律审查和公职律师制度工作有待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决策及法律审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心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重要制度、规定的起草,要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特别是宪法、民法典的学习普及,抓好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
(二)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并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缴存单位和房开企业,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引导缴存职工多渠道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扎实有效开展执法工作,积极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确保各项执法行为规范、高效、阳光。
(四)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坚持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度,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政策、重要制度、合同协议的起草,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化、合理化意见建议,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五)强化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一是健全和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好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整改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要收集好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耐心细致地解答好办事群众的政策疑惑,取得办事群众的理解和认可,降低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率。
(六)抓好内部稽核检查整改。采取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加大定期和不定期稽核检查督促力度,对工作开展、业务办理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检查,解决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岗位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内部稽核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维护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