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bat365

发布时间: 2023-02-07 13:27 字体:[]

今年,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切实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数。2022年我中心共开展行政检查案件1件,案件来源为职工信访投诉工作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我中心按照程序和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行政检查进行调查取证后,于2022年6月下达了限期责令补缴住房公积金决定书1份。该决定书下达后用人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期满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补缴决定书,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

(二)行政执法决定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中心认真推进“两降一升”工作,着力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1件,案件来源为申请人不服中心于2021年11月作出的限期责令补缴住房公积金决定书,行政复议未被市人民政府纠错,行政复议结束后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中心作出的补缴住房公积金决定书,并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作,中心对法院判决结果认真进行分析梳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目前已启动重作公积金补缴决定的相关工作。2022年开展其他行政诉讼案应诉2件,其中法院立案后原告撤诉1件,另1件在中心法律顾问的协助下积极应诉,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33.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中心认真履行好日常检查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执法协作配合,积极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推进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今年6月中心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行政执法协作细则,规范部门间协作配合行为,实现行政管理与执法协作无缝衔接。今年7月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完善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我市涉及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的规范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公积金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机制等进行了规范。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和现场观摩,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积极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2年,中心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3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和现场观摩,组织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9月中心举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班,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测试并公示成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统一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并通过该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全年考勤完成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2022年,中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审核工作,严格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今年5月和11月中心两次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严格对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期结案、资料是否完整、制作归档是否及时规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进行自查。经过案卷评查,2022年我中心共开展行政检查案件1件,该案件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规范、资料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我中心在推进行政执法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行政执法人员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少执法案例和实践,在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精力投入业务工作,稽查执法的力量薄弱,处理手段和硬度不足。

(三)中心缺少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内部法律审查和公职律师制度工作有待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决策及法律审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中心将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一)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缴存使用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扎实有效开展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确保各项执法行为规范、高效、阳光。

(三)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中心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行政文书的起草工作,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性方面的意见建议,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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