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bat365

发布时间: 2021-03-12 16:27 字体:[]

2020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决策,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能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中心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书记和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法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工作具体事宜。2020年初,中心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推进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积极普法、科学立法工作,印发了《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和《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压实法治工作责任。中心建立法治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遵义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推动法治建设责任逐级下压上肩,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三优化法治工作流程。全面完成2020年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将业务办理流程图悬挂在办事大厅显眼位置,并在中心网站上同步向社会公布,方便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及要件,中心印发《创建“遵满意”政务服务品牌工作方案》,优化管理服务各项政策,确保“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四)高度重视行政诉讼。中心坚持抓管理、强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群众满意率。2020年全年,中心共接到1起涉及公积金业务办理的行政诉讼,中心多次研究相关案件的应诉准备工作,委托分管副主任出庭应诉,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将该行政诉讼涉及业务政策纳入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立法工作,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进制度建设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建立完善中心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公布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中心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中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对201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文件实施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形式吸纳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文件实施后同步发布解释说明等解读文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中心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从2014年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中心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重要制度、规定的起草,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2020年共送审31份文件及合同审核,并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中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和充实了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清理了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二)全面公开权责清单。中心今年再次梳理和调整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2项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了权力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分类理清行政职权相关内容编制职权目录,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按照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心制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并结合工作需要成立5个工作组,积极推进《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中心按照政府规章起草程序和审查发布相关规定,制定推进计划及时间安排,分步骤稳步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中心主要领导分别率队到省内外调研,并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草拟《管理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法律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 280 余条。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

(一)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全面规范。年初中心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吸纳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并在中心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及时正确回应热点、痛点、堵点舆情,全年未发生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负面舆情现象。

(二)规范政务公开,促进有效监督中心严格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严谨、审慎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发布政策,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增强解读效果。加强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更新维护,抓好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价采购公告,并及时完整公开中标结果,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畅通举报投诉,加强内部稽核中心设立12329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网上留言平台等,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回复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保持对群体性事件的高度敏锐性,对重大问题超前做好预案,杜绝群体上访。2020年累计回复群众信访投诉、政策咨询以及意见建议83条,为保障全市政治、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全年开展内部稽核两次,目标考核检查一次,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提升了业务质量,充分发挥了内部稽核的监督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有序发展。本年度中心全年未发生行政违法案件。

五、不断巩固工作保障,全面加强学法用法

(一)强化人员保障。中心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需要,不断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建设,2020年对中心各部门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从事法治工作的政策法规科配有正式职工3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做到了法制机构设置和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本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今年,中心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按照人事调整和执法人员岗位变动情况,重新拟定新的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和程序申领行政执法证,以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并及时开展相关的学习及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持续抓好学法用法。中心领导班子把学法、懂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2020年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11次,购买450本法律法规书籍,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及帮扶村和社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学习和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参加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中心结合干部职工政治业务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学习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宪法宣传周”开展宣传活动及宪法专题讲座;印发《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并宣传《民法典》,今年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2次;开展送法进乡村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通过一系列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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