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bat365

发布时间: 2020-03-23 11:05 字体:[]

一年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落实法治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中心成立以中心党委书记陈守彬、主任刘红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周庆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一名法学专业干部负责法治工作具体事宜。

(二)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建立法治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与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遵义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推动法治建设责任逐级下压上肩,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三)优化法治工作流程。全面完成2019年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广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将业务办理流程图悬挂在办事大厅显眼位置,并在中心网站上同步向社会公布,方便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及要件,真正做到让办事职工群众“少跑路”,确保“减证便民”措施落地落实。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规范建设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决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涉及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和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全年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率达100%,无逾期备案,未被纠错。

(三)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健全中心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中心从2014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重要制度、规定的起草,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提出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全面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积极在行政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年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处置56例职工骗提骗贷违法行为。

(二)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分类理清行政职权相关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力等内容编制职权目录;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按照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中心新增一门服务电话,专门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投诉举报,并在网站上公布。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动态清理收缴调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2019年12月,中心认真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建设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并按要求报送申领资料,全部参试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按照市法制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行政执法证有效期签注工作,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上签注,执法证收集等前期工作现已全部完成。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质量。

四、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强化行政监督

(一)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全面规范。制定下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建立完善中心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公布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中心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规范政务公开,促进有效监督。中心注重将推进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一是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二是在网站上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等,并及时完整公开中标或成交结果;三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严格审核贷款资格,控制贷款额度自由裁量权,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通过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对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三)畅通举报投诉,促进整改提升。中心设立了12329投诉受理电话,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投诉举报。在此基础上,新增一门投诉电话(28687236),专门负责投诉受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受理解释工作。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全年共接办群众职工投诉举报近50人次,回复网站咨询投诉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五、不断巩固工作保障,全面加强学法用法

(一)强化人员经费保障。中心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需要,不断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明确政策法规科从事法治工作,科室配有正式职工三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其中法学专业干部一名,做到了法制机构设置和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本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将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和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二)持续抓好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县级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三)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二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邀请他山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开展《宪法》专题讲座,邀请市保密局局长到中心为干部职工讲解《保密法》普及保密知识,组织全中心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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