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单位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效力层级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保留理由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部级 |
市 级 |
县 级 |
乡级及其他 |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 |
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
1.用于判断申请开户人员是否有工作单位,判断申请开户人员是否符合进城落户农民缴存使用条件;2.用于核实缴存单位是否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 |
1.《遵义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遵住委字〔2018〕3号);2.《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规则><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规则><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遵市公积金[2018]72号) |
市级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社保部门 |
√ |
√ |
1.通过养老保险才能判断申请开户人员是否有工作单位,才能判断申请开户人员是否符合进城落户农民缴存使用条件;2.提供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可以核实缴存单位是否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如果取消,则为部分缴存单位不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留下政策空子;3.目前,由于不能通过联网核查,只能凭纸质资料核实相关情况。 |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房屋登记情况证明 |
核实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有无房屋,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否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规则><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规则><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遵市公积金[2018]72号) |
市级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 |
√ |
√ |
1.只有通过该证明材料,才能核实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有无房屋,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否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2.目前,房屋登记情况不能联网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