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87号),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9月30日前,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规范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公开的财政决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等。公开的决算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群众关注的内容,认真落实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风险。(牵头科室:财务核算科;责任科室:人事教育宣传科)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贵人服务”打造“遵满意”政务服务品牌,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办理,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压缩企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和材料,推动实现企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继续推进“跨省通办”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科室:综合业务科;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各管理部)
(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对高频次申请内容,杜绝“一回了之”,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打通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各管理部)
(五)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正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人事教育宣传科)
(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积金政策法规,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创新解读回应方式,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策简明问答、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方式,采用图片图标等展现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和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牵头单位:综合业务科;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七)全面增强回应关切实效。进一步畅通领导信箱、12329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有关报道,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主动公布及时、客观、真实的信息,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对群众诉求及时受理,积极沟通,认真办理,按期回复,不断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有效性、时效性,建立问责制度。(牵头单位:人事教育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八)全面做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中心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事项纳入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管理,编制形成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内容详尽,不断提升公开质量。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中心bat365官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确保无新闻报道、工作简讯、调研等信息充数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九)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标准认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公开属性须随公文一并报批。对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十)建立主动公开动态跟踪调整机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确保不出现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情况(牵头单位:人事教育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十一)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落实政策解读主体,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牵头单位:综合业务科;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十二)健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机制。按照《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渠道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渠道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充分发挥电子渠道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保障渠道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牵头单位:人事教育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三、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十四)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2021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结合中心内部稽核方案安排,依法规范对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按程序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运用。(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
(十五)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科室、各管理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细公开事项,落实公开责任。各牵头科室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牵头揽总职责,各责任科室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科室抓好具体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管理部)